已在公司工作13年,原合同尚未到期,现公司被另一公司收购,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2025-01-04 18: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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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法律你工作满10年了,现在就算收购也是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原公司的合同不到期完全可以主张补偿。由现在签三年明显有不和法之处,钻了法律的空子。你可以拒签,但是拒签的话就会和公司闹僵,然后顶多拿点补偿走人。

回答2:

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像你这样的情况也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如果你这样主张被拒绝的话 ,你可以请劳动调解部分调解。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