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和我老公离婚,婚后一起贷款买了房子,买房合同是我们共同的名字。但是过户的名字是他的。

请问,我有权要求分割房子吗?
2024-11-23 12: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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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依据现行的婚姻法及有关解释,房屋的产权归属以房产证登记的所有人为准,也就是说,之前的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你们两的名字对认定房屋的归属不产生影响,所以房屋的产权你没有权利分割,但是,婚后你们一起贷款买的房子,那么也就是说,你们用你们的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你有权分的你出购房款,并且还有权分的房屋增值的属于你的那部分价值。话说,千年修得同船度,万年修得共枕眠,一段婚姻包含了太多的东西,感情、亲情,一起努力的日子,一起受苦的日子,能不离婚就别离,夫妻双方多多沟通,把不惑等不好的东西说开,最后祝你幸福。

回答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系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同时用于买方的借况也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