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您不可以拒绝付医药费,父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医药费可协商,因家庭不同,可以少付
这个就是个责任心的问题,你钱多你就多给你钱少就少给,这个没有一个框架的规定。
法律上好像是不用付的。但是这个很难说,换成是我,坚决不付。也不养老。
老实说这跟法律没什么关系,谈不上可不可以付或不付,也不会涉及法律如承担责任什么的,这顶多是道德层面的问题,您看着办吧,祝你好运!
子女有赡养老人义务。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纵横法律网 侯健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