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饭店的电影所有对白

2024-12-11 22: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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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九九五年,《和平饭店》诞生,这是一个象征:江湖已死。
  这部电影之后,周润发远赴好莱坞,叶童再无力作,吴宇森的白鸽子仍在这凉薄人间飞呀飞,是那么那么的寂寞。
  偌大江湖中更无一个“义”字。
  如是十年。

  二零零五年,反观这世事一场冰雪,情义不再,人心萧索,于是引笔作祭。
  人间四月,到底是清明时节,断了江湖魂。

  故事。

  故事发生在旧上海,舞女与黑帮夜夜笙歌的时代。
  杀人王(周润发饰)屠二百余众,后插刀石上,划地为界,开了一间和平饭店。
  无论什么人,只要他逃到和平饭店,其仇家就不能越过门前军刀继续寻仇。而饭店亦保证不过问恩怨,不保人离开。
  十年后,杀人王爱上避祸至此的交际花邵小曼(叶童饰),破坏规矩送她去往安全之处。
  邵小曼仇家架势堂以此为口实,欲荡平饭店。
  杀人王终于知晓那邵小曼无非是一枚诱他犯规的棋子。
  值此大难临头之时,杀人王恳请饭店中一度受他庇护的房客共同抗敌,谁知房客纷纷作鸟兽散。
  无奈下,他奋起余威,独力应敌,到底是宝刀未老,杀了个尸横遍地。
  邵小曼真情激荡,策马奔回,杀人王再次插刀入石,死在她的怀中。
  和平饭店,自此消失,只在传说及迷梦中出现。

  女人

  女人是阴谋,亦是爱情;是背叛,亦是忠诚。
  当年,杀人王乃群匪之首,但他的妻(吴倩莲饰)背叛他,与其结拜兄弟合谋设局,欲置他于死地。
  他识破,狂怒,兽性大发,杀尽手下二百多弟兄。
  那一日,他杀妻。
  她着红色长旗袍,如花朵般轻轻飘落在地。
  玻璃酒杯上,她口红唇印仍在,但这个人,已经死去了。
  只有在这具尸体面前,他才敛起眼中杀机,将那悲哀的怒意,尽化作苦痛的柔情。他亲吻她苍白失血的手,那手,无名指上戴细细一枚蔷薇指环。
  呵,亦曾迷恋过,痴缠过,疯魔过,但最后仍是由爱生怖,少不得兵刃相见。
  他与她,是如何走到这一步?电影没有交代。
  但他仍爱她,在她背叛他,并在他杀掉她之后。
  这段爱情,以欢爱始,以背叛终。
  这是杀人王的前世。
  那避难到此的邵小曼,巧言令色、秋波顾盼中皆是风尘。
  她哄杀人王送她走,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当真是出尽百宝,斯文扫地。
  然而,因为她的一首歌,他爱上她。
  那风情万种邵小曼,站在麦克风前,凝一凝神,开始摇曳地唱。
  颠沛流离之女子,遇见生命中对的男子,所能唱的,亦不过就是那么多。这首《完全因你》,获得九六年金像奖最佳原创电影歌曲,不是没有理由的。
  她是他的新欢么?
  不,仍是旧爱吧。她多么像她。
  邵小曼本是携带阴谋而来,要他破坏规矩,好授人以口实。
  但最后,她入戏太深,真的爱上他,并真的令到他爱上她。
  她在他众叛亲离之际,分崩离析之时,真情流露,策马奔回。
  这段爱情,以阴谋始,以忠诚终。
  她是桃花,是幻象,是劫数,然而亦是坚信,是渴念,是执守。
  这是杀人王的今朝。

  白鸽

  十年前,杀人王犹将剩勇追穷寇,那最后的生者连滚带爬,地板上,血迹拖成“Z”字。杀人王逼他至角落,挥刀削去他一个耳朵。
  窗外白鸽惊飞,又有那雨丝绵密悠长。
  一只鸽子停在窗棂,敛拢翅膀,与杀人王对视。
  那眼神极之纯净,又极之祥和。这分明是佛的眼神。
  这是佛与魔的对视。
  到底,它折服他。他心念一转,牵动禅机,放下屠刀,抽身离去。
  这便是一切之前因
  ——
  在那对望一刻,他对“杀”厌倦了。

  瞎子

  瞎,是一种极端的状态。
  世间万状之中,惟极端离真理最近。
  和平饭店中的三个瞎子,代表人们的道德底线,标志着在那危难之际,人心究竟可以坚持到几时。
  这个故事所讲述的,不过是人们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不断变节退让的过程。
  事实是,瞎子们最终还是离开了,尽管他们是最后离开的。

  隐喻

  逢佛杀佛。
  十年前,杀人王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开一间名为和平的饭店,硬是在乱世中辟出一个孤岛来,隔绝恩怨,将那刀光剑影,视作等闲。
  然而,呵,谁允许你逃开?谁允许你安全?谁允许你慈悲为怀道貌岸然?
  那妖孽世间,邪魔世代,唯一的规矩,便是逢佛杀佛。
  杀人王逃不开前尘往事,血腥弥漫。
  他又种下前因,曾因一念之仁,放过丁满。于是他收得后果,十年后,丁满成为架势堂大当家,设局寻仇。
  杀人王本是立定了心意要做那祥和无争之人,谁知偏有故人旧物前来纠缠。
  邵小曼那一袭红色长旗袍,及那酒杯上猩红唇印,便能令到杀人王胸中牵动,目光柔软。为何?
  无非因她酷似他的妻,那曾经的爱意与背弃。
  无非因他心魔萦绕不去。
  这乱世当中,根本无人可拥有道德上的优越感。
  马棚一幕,邵小曼对着杀人王嚷:“杀人王开和平饭店才是世间最大的谎言。”
  谁是佛呢?
  没有人。
  谁是佛呢?
  任何人。
  可是,若有人救了你的性命,你却对他嚷:“我曾给过你一天四块的房钱。”
  这个时候,那人的心,想必是痛的吧。
  这世界,是永不可能有和平饭店,这样一个饭店是不对的,是该摧毁的。
  它是孤岛,是幻境,是彼岸的花,是玻璃的城。
  寄身其中的人都怯懦软弱,而它的主人则注定死于自己的然诺,死于自己的坚持。

  闪回

  1.杀人王与那窗外白鸽对望,时间在二者眼神当中无限拉长;
  2.架势堂第一次在饭店门前挑衅。杀人王缓缓走至那匪首面前,一个眼神惊跑烈马;
  3.马棚色诱。邵小曼为让杀人王送自己走,在马棚当中色诱情挑,那呼吸声混合马嘶,又见到她旗袍开叉处那肉色丝袜,当真是无比性感。杀人王却推拒她,并将她的唇咬出血来,摔门离开;
  4.架势堂帮众群殴邵小曼,杀人王在饭店门前的空地上来回走动、观望,不断以靴子踢起阵阵尘土,夜色罩住他半个面孔,光明又阴霾,那个样子犹如困兽,表现出他内心挣扎不安,出手?抑或见死不救?
  5.杀人王从敌阵当中将邵小曼抱回,发现已无法使她醒转,他的脊背上风雷隐现,看过去只觉危险又颓唐;
  6.麦克风前,邵小曼凝一凝神,开始唱歌。暗夜当中,她的面孔是有光泽的;
  7.兵临城下之际,杀人王不慌不忙与邵小曼一曲慢舞,似是要舞至地老天荒;
  8.和平饭店房客一致声讨杀人王,并纷纷走出饭店,只留他独自一人站在大厅当中。墙壁及周遭陈设从四下里包围上来,杀人王如站在井底,见不到阳光;
  9.杀人王拔出石中军刀,大开杀戒,一时间飞沙走石,天昏地暗,又有鲜血溅上“和平饭店”招牌,完全是风云变色之场面;
  10.杀人王倒下,伸出右手,似是对这人间仍有所挽留。他倒在黄叶远飞的砖石地上,死去。邵小曼发疯般扇他耳光,要将他打醒。她的耳坠子仓皇地晃动,然而,对不起,奇迹不再,江湖已死,和平饭店的消失已成定局。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百人誉之不加密.百人毁之不加疏.」-- 诸葛廷栋

回答2:

有字幕不知道行不行

《和平饭店》:一个人杀了一个人,他是杀人犯,是坏人。当他杀了成千上万人后,他是大英雄,是好人。

回答3:

兄弟 50分你就要几页的对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