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的渊源具有两类: 一类是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一类是广泛历史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包括一般法律原则和确定法律原则之辅助资料(特指司法判例、国际法学说、重要国际组织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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