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挂靠合同相关法律问题

2024-12-14 06: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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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运输公司负有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赔偿责任,但不承担侵权的连带赔偿责任。

理由:运输公司收取了管理费,就对所挂靠的出租车负有管理义务,挂靠的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公司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侵权的赔偿责任应由实际侵权人负责。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民一他字第23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请示”收悉。我们研究认为,本案的【被挂靠单位】湖北洋丰股份有限公司【从挂靠车辆的运营中取得了利益,因此应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此复

回答2: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条规定就很清楚了,实际使用人承担责任,公司承担过错责任但不连带。

回答3:

  出租车挂靠合同就是个人的出租车,为了各方面的事务管理的节省成本,把自己和车交由出租汽车公司来管理,与其签定合同,向其缴纳管理费。
  关于挂靠,如果出租车司机出现意外,应当有被挂靠公司承担工伤赔偿,就是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并且对他方造成的损失也应当有公司赔偿,如果司机个人有过错,公司再向个人追偿。
  关于出租车的挂靠,现行法律对此并无具体规定,但各省在这方面都由其高级法院做出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出租车归属于那个公司,并不是我们常说的挂靠,因其属于特殊行业,所在公司只是对其行使的管理权,其所有权仍归个人所有。
  出租车到了报废的期限,所需购车费用仍由原车主自行解决。

回答4:

实际经营和控制者担责
纵横法律网 王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