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预收款不用在老的贸易信贷系统上报告(即合同登记、提款登记、注销登记),30天之后才出口的,只要等到有申报信息后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上作报告就可以,30天以内出口的不用报告,直接去银行结汇。
12月1日起核销已经取消了,之前没有核销的也不用再核,所以核销单只是海关报关的时候用一下,其他时候都不要用。
然后是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填写申报。
申报后在外管局批准后就可以去银行办理结汇。
关于什么时候给核销单,与外汇申报是两码事。核销单是通过电子口岸申请的。
核销单等出口货物后海关退回给企业后要在电子口岸交单。
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 在网站上有相关用户手册的, 可以下载了看, 先合同登记,提款登记, 出口后注销合同, 如果在试点地区就没有这些操作,上新平台上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