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抵销讲到,第三人的债权,即使取得该第三人的同意,也不能以之为抵销。因为一方面,此时仅

2025-01-05 16: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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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见到过一个案例,大概跟你说的这句话有关吧。
A委托B替他买一批货,给了B货款50万,B与C签了供货合同,向C付款50万,可C到期没有发货,于是A把B和C一起告上法庭。这时候C提出来说B欠我100万,我又欠B50万,申请抵销50万,B也承认这笔债务,同意抵销。可这对A就不公平了,如果抵销生效,那么A就只能找B要这50万,可是B只是一个中介,没钱还,这对于A就很不公平了,相当于B拿A的钱替自己还债了,所以这个法律关系中,B和C就不能行使抵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