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收到的发票是你在外地经营的上海营改增应税服务吗?如果是你收到的营业税发票就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例如你是上海的运输企业,江苏同行完成一项业务,对方向你开具的江苏省地税的营业税发票,可以拿回上海抵扣你的进项。
其次,专管员所讲的冲减销售额也没有问题,增值税就是(销项-进项)*税率,冲减销售额也就是让你作为进项处理。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如果是运输企业,运输费、搬运费注意单独列明。以便抵扣
原来可以抵扣的发票,例如:运输业、广告业等,还是一样可以抵扣,但是是按照税价分离之后来抵扣进项税,也就是说外地运输业交3%的税,你进来只能把这笔税收作为进项税抵扣,而不能简单的去(销项-进项)*税率,因为外地你所交的税收和上海是不同税率。要是别的试点范围内的现代服务业,所有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均不能抵扣。
税就是成本,游戏规则是有关部门定的,能玩下就玩,玩不下去就关门!管你死活!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