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对方的通知令作你们手上,这个证据说明了买方已书面要求9号签约, 后又约定签约时间另定。
你们可以通知买方在合理的时间内履行,若买方逾期不履行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你们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介唬你们的
你们签的那个另订时间的协议,本质上就是对之前协议的一种确认,同时还说明一件事,就是不管你是不是到场,因为这份补充协议的存在,表示对你的缺席不再计较,双方都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向
之前的事情就一笔带过了
现在是没有约定履行期限,那么你可以提出在任何时间履行,在合理的时间内不履行的话,你就直接找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你们合同里有约定的话
你这还真应该找个律师帮助你研究一下,这里只能是参考意见,不一定适合你,因你的情况在这里并不完全清楚,我们也没看到你们的合同及相关资料,你说是吗?
建议尽快去请个好律师帮你打赢这场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