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权拒绝。
车辆属于动产,如果借款人在向你借款时将车抵押并交付给你的,在法律上属于动产质押,该质押行为合法有效,你拥有合法的质押权,可以合法地占有作为质押物的车辆,其它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要求你交出作为质押物的车辆。
如果是法院要求你交出该车辆的,你也有权予以拒绝,但法院仍可以对该车辆予以查封,并在以后的车辆处理款中,你有权得到优先受偿。
《物权法》
第二百零八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二百一十二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五条 对第三人为被执行人的利益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该财产被指定给第三人继续保管的,第三人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对第三人为自己的利益依法占有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可以继续占有和使用该财产,但不得将其交付给被执行人。
1、你要看车辆抵押有没有有登记,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你所说的另外的人是什么人,如果只是借款人的一般债权人,你可以以抵押权进行抗辩,其无权拿你的车;如果是借款人又将抵押给你的车卖给别人,别人向你要车,该人是善意的,已支付车辆对价,并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其有权向你要车,你的损失可以找借款人赔偿。
3、你为借款人向银行还按揭贷款,是你与借款人之间的债务关系,与车辆抵押无关。
你没有将事情、问题说清楚,如果你想得到准确的回答,请将事情讲清楚,否则不好帮你。
既然已经抵押给你了,你享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