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在立案开庭完后,应该多长时间下判决书,公告费由谁出,公告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2024-12-15 1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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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是费用的问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意思就是说就算你们先把钱垫付了,判决执行之后也会退回来。
其次是时限的问题。民事案件一审普通程序的时限是六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也就是说受理后半年之内会判决,最长可以到一年三个月。如果中止审理,会做出裁定给你们。
最后是执行问题。如果公告之后被告还没有出庭,那法院会缺席判决,然后执行被告名下的财产。
此外,你们提供的案情很不详细,法院不判决肯定是有原因的,但是我肯定现在只要不是不懂法的老头子法官,没人敢明目张胆的收当事人的好处。要解决问题就要相信法院。你们不是和法院打官司,跟他们生气解决不了问题。话说回来,哪个法院都有很多积压的案子,劳动纠纷的案子不好做,压下来也是可以理解。
有什么问题,欢迎继续追问

回答2:

一审简易程序的审限是3个月,普通程序的审限是6个月,法院应该在上述期间内做出判决。

回答3:

一审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如果公告被告仍不出现,法院可以做缺席判决
纵横法律网 陈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