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买卖有一个人欠我的钱,但是他媳妇打的欠条写的他老公的名字,这个欠条符合法律吗?

还是有他们没有钱,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呢。
2024-11-26 0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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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从形式上来说,应该是签订本人的名字,像你这种情况严格来说借条是无效的,但是你也不要着急,现在先想办法赶紧找对方要,如果要不回来,也不要提签字的事,想办法再让他们重新打个有效地借条。祝你好运吧!

回答2:

口头承诺只要有第三者证明也具有法律效力,加上现在的情况可以理解为他太太待签是得到其先生的授权,虽然没有明确的授权文件,但是因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因,事主的太太签事主的名写的欠条,应该是可以以其太太和事主两个人结婚后的共同财产来承担.如果事主坚持说没有授权,就需要向签名人(事主太太进行追讨).个人觉得该欠条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维权有点迂回.

回答3:

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回答4:

  做买卖有一个人欠钱,但是他媳妇打的欠条写的他老公的名字,这个欠条有效。
  按照《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
  因此,只要能够证明两人间的夫妻关系,以及做买卖发生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即可。

回答5:

让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