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人说可以寄信他能收到吗?

寄得钱或信能收到吗?
2024-11-21 04: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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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寄钱可以直接打到他账户上,里面每个人都有帐户的,或者到看守所里,有家属接待室,可以把钱和物交给工作人员,转达的,寄信也可以收到,只要信的内容没问题,在每个星期里的固定莫一天,会发放给他们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对在押人员通信问题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扩展资料:

最高检部署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坚决监督纠正和预防减少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监狱、看守所在押人员人权保障力度。

促进监管场所提高监管改造质量,促进提高罪犯改造质量、降低罪犯刑满释放后重新违法犯罪率,更好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安全稳定。

根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维护监狱罪犯等在押人员获得刑事奖励权、休息权、劳动报酬权、会见权等法定权利,促进提高监管改造质量。着眼于更好改造罪犯,严格监督监狱、看守所依法组织在押人员参加劳动,落实劳动报酬。

着眼于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依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会见律师权等诉讼权利,积极探索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坚决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

二是依法监督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等违法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被监管人死亡和监管事故检察,切实保护在押人员的生命权、健康权、人格权。

三是加大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最高检部署开展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东广州越秀:多举措保障外籍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回答2:

寄信给看守所里的犯人,收信人会收到信件。但是信件会经过看守所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相关案件内容。

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只要是正常的按照程序的通信是可以与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进行通信。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

扩展资料:

第十一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 

对女性人犯的人身检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二条  收押人犯,应当建立人犯档案。 

第十三条  收押人犯,应当告知人犯在羁押期间必须遵守的监视和享有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对男性人犯和女性人犯,成年人犯和未成年人犯,同案犯以及其他需要分别羁押的人犯,应当分别羁押。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回答3:

寄信给看守所里的犯人,收信人会收到信件。但是信件会经过看守所检查,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相关案件内容。

寄钱可以直接打到他账户上,里面每个人都有帐户的,或者到看守所里,有家属接待室,可以把钱和物交给工作人员,转达的,寄信也可以收到,只要信的内容没问题,在每个星期里的固定莫一天,会发放给他们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三十一条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看守所送物、会见、通信、请假须知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近亲属送物的规定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在押人员收发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经检查,对没有发现问题的信件即可发出或交给在押人员本人;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内容的信件,应予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在押人员发收的信件,看守所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则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留所服刑罪犯可以与其近亲属通信。但发收的信件,一律要经过看守干警检查,发现有碍监管或散布反动言论内容的,应予扣留,并做严肃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

1:嫌疑人的单位无权查看这些信件,只有办案部门民警和看守所民警才有权查看。

2:没有规定要求通知犯罪嫌疑人,比如有些串供信件是肯定不会通知的.对办案影响不大的也可能通知.具体由管理人员掌握。

3:不一定能全部领回,比如有些涉及案情以及串供信件可能会被没收作为证据。

4:这个由检查人员确定,最好不要在信件中提及与案件有关的事情,凡是与案件有关的语句都有可能看作涉及案情。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中对在押人员通信问题的有关规定如下:

第六章会见、通信

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回答4:

给看守所里面的人写信,由于还没判刑,牵涉面比较多,通信难度比较大,建议委托律师来帮忙。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或者外国籍人犯与其近亲属、监护人及其所属国驻华使、领馆人员会见、与外国通信,均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或者国家安全厅、局批准。

  因此给嫌疑人委托专业律师,可以得到如下法律帮助:

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
代理申诉、控告;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

回答5:

寄钱可以直接打到他账户上,里面每个人都有帐户的,或者到看守所里,有家属接待室,可以把钱和物交给工作人员,转达的,寄信也可以收到,只要信的内容没问题,在每个星期里的固定莫一天,会发放给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