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某人借款,在借款单上的还款日期为十年前,请问这张借款单在法律上还有没有诉讼的权利了?

2024-12-27 07:14:4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说的是诉讼时效的问题。诉讼权利是肯定有的,只不过因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不能获得法院支持。如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表明,我国一般民事诉讼的一般诉讼时效为 诉讼时效二年。
按你说的情况来看,过了10年如果没有发生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是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会驳回贷款人的诉讼请求的。但是如果10年内当事人有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还款或者同意还款的话,诉讼时效就在提出的时候中断,然后重新计算。

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对方借钱给你是对你的支持和信任,还钱是你对别人的诚信。

回答2:

1、 如果在这期间,他有证据证明向你要求还款、或者你答应还款的话。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这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即便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他仍然可以起诉你。你可以以已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这个他应该会败诉。

回答3:

应该已经超过追诉时效了,没有诉讼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