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从2005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应用
小张2013年2月取得一次性奖金12000元,其当月工资为3500元。小张取得该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如果其当月工资为2000元,小张取得该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一、若小张当月工资为3500元,其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选取税率12000÷12=1000,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2、应纳税额=12000×3%-0=360元
二、若小张当月工资为2000元(低于扣除额3500),其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选取税率[12000-(3500-2000)]÷12=875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元。
2、应纳税额=[12000-(3500-2000)]×3%-0=315元
1、如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先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包括三费一金)后的余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5、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税。
扩展资料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3、纳税人在一个月度内分次取得属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可以将其合并后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4、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参考资料
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
年终奖个税公式是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规定费用扣除额的,其适用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个税基本知识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对年终奖进行了详细规定,内容如下:
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员工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 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规定计算,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即先将雇员当月 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年终奖性质,属于个人所得税法中征收内容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一次性奖金将随发放当月的工资收入一并计入当月个税的征收。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社保费用-免征额,社会保险费用不计入个税征收范围,当前免征额为3500元,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分为7级: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1500元但不超过4500元的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105;
超过4500元但不超过9000元的税率是20%。速算扣除数为555;
超过9000元但不超过35000元的税率是25%,速算扣除数为1005;
超过35000元但不超过55000元的税率是30%,速算扣除数为2755;
超过55000元但不超过80000元的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为5505;
超过80000元的税率是45%,速算扣除数为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