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己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提供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
(2)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
(3)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
(4)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
(5)双方当事人均无法证明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就劳动者所处的工作岗位的一般加班情况举证。
(6)用人单位减少劳动者劳动报酬,应就减少劳动报酬的原因及依据举证。
(7)用人单位应就解除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举证。
(8)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的,应就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以及企业规章制度是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事实举证。(9)用人单位应就各种实际已发生的工伤赔偿支付事实举证。
(10)依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他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不能与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范相抵触,否则抵触的条款无效。
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须经民主协商程序,规章制度还应通过适当的方式告知劳动者。
有劳动仲裁中,在规章制度的方面的举证责任,主要包括提交规章制度文本,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纪要或报告,向包括申请人在内的劳动者告诉或通告了规章制度等。
你好,根据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特殊情况会有举证倒置情况存在。你去立案时,他们在受理后会发给你举证通知书的,具体内容都在上面。
用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不能与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范相抵触;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由于劳动者是弱势群体,所以,在案件中,一般均要用人单位举证,证实劳动者申请事项与事实不符,若用人单位不能提供有效证据,一般劳动者申请事项均会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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