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大到小:公 侯 伯 子 男
公爵(Duke):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
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他们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这些人行为往往决定很多人的命运,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
侯爵(Marquess):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
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
伯爵(Earl or Count):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
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英国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国的香槟伯爵等。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
子爵(Viscount):,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
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他们可以代其处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级贵族不在场时可独立行使其权利,到后来开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统治中心。
男爵(Baron or Lord):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
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封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他们大都与军队相连,以服军役为条件从国王那里领取土地奉养土地的骑士首领,一位男爵最少拥有40~50个骑士领(一个骑士领是指供养一个骑士所需的土地面积)。
好像没人提最高位的啊,我来吧
皇帝:欧洲人认可的皇帝即是罗马皇帝,指包括罗马帝国在内连带后来继承罗马帝国的其他国家最高君主,其中有早期的罗马帝国,从罗马帝国分裂出东罗马帝国,以及通过教会加冕而产生的神圣罗马帝国,这三者的统治者都被称为皇帝。
除了这三个皇帝以外,欧洲还出现过四个皇帝
德国皇帝,德意志帝国其领土主要继承自神圣罗马帝国,所以算是神圣罗马帝国帝位的延续。
法国皇帝,拿破仑以武力强迫教皇为其加冕而产生的,由于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之位就是从教皇加冕中来的,所以拿破仑的这种加冕也算是说得过去。
奥匈帝国皇帝,奥匈帝国同样是主要继承神圣罗马帝国。
英国皇帝,这是最不伦不类的皇帝,虽然叫大英帝国,但其帝位却是继承自印度的莫卧儿帝国,所以根本就不是欧洲的皇帝,而是印度的皇帝。
沙皇:古斯拉夫语中凯撒的意思,其地位等同西欧所说的皇帝,范围仅限欧洲东部,与之对应的,神罗皇帝仅限西部。沙皇有两种,一个是保加利亚沙皇(保加利亚人也是斯拉夫语系),保加利亚人通过击败东罗马帝国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受保护国(说白了就是傀儡)而一度获得过沙皇的称号;另一个就是比较常见的俄罗斯沙皇,在东罗马帝国被奥斯曼消灭后,一位流亡的东罗马公主嫁给了当时的莫斯科大公,后来莫斯科公国逐渐强大,加上也信奉东罗马帝国所信奉的东正教,便以这层关系宣称自己拥有东罗马帝国的继承权,由此产生了俄罗斯沙皇。
苏丹:原本是穆斯林的统治者称呼类型,由于奥斯曼帝国在消灭东罗马后,将首都迁至原东罗马的首都君士坦丁堡,所以奥斯曼也可以算是当过欧洲国家,其统治者苏丹之名也能算进欧洲统治者中
这三者基本是同一级别,无高下之分
大到小:〔公〕、〔侯〕、〔伯〕、〔子〕、〔男〕
公爵(Duke):在贵族中,公爵是第一等级,地位最高。这个爵名的由来有三:一是欧洲氏族社会解体时期,日耳曼部落的军事首长;二是古代罗马部落的军事首长;三是古罗马时代的边省将领,后指地方军政长官,其拉丁文原意为"统帅"。随着封建关系的发展,王权的日益强化,公爵成了统治阶级中的上层人物。在英国,公爵最初是由十四世纪的英王爱德华三世分封的,被封这公爵的全是王室成员。十五世纪后才打破这惯例,少数非王室人员也被封为公爵。
侯爵(Marquess):侯爵是贵族的第二等级。查理大帝在位时它是指具有特别全权的边区长官,相当于藩侯,查理曼帝国分裂后,变成了独立的大封建领主。封建王权加强后,侯爵成为公爵与伯爵之间的爵衔,其地位与其他伯爵相等,十到十四世纪后,才确认侯爵的地位在伯爵之上。
伯爵(Earl or Count):在罗马帝国时,伯爵是皇帝的侍从,掌管军、民、财政大权,有时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强化后,伯爵可割据一方,成为世袭的大封建领主。后来,其地位渐次低落,介于侯爵与子爵之间,为贵族的第三等级。在英国,伯爵之衔历史最久,在一二三七年黑王子爱德华被封为公爵之前,它是英国最高的爵位。这一爵名,来源于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丹麦。
子爵(Viscount):子爵原系法兰克王国的国家官吏名,最早是由国王查理曼于八世纪时封的,后来传到欧洲其他大陆国家。起初,子爵是伯爵的副手,后来独立存在,也可世袭。子爵爵位到十五世纪才传入英国,博蒙德·约翰于一四四○年第一个被封为英国子爵,其地位在男爵之上。 男爵(Baron or Lord):男爵是贵族爵位中最低的一级。在十一至十二世纪时,它是欧洲君主国国王或大封建主的直接附庸。在英语中,
男爵(Baron)一词,是诺曼人在征服欧洲大陆时引进来的,本义为"只不过是普通的人",后来演变为"强有力的人"。当时,英国的那些直接从国王那儿得到土地的大佃主,概可称为男爵,但这并非由国王分封。到了一三八七年理查二世封约翰·比彻姆为男爵后,男爵才成为英国贵族的正式爵位。 另外,平民部份则有两个阶级,分别为: 准男爵Baronet 骑士Knight 而这两个阶层又常以〔Sir〕一字直接称呼。 在上述的这五个贵族爵位中,又根据其能否传给后代,分为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两类。世袭贵族死后可由长子继承,终身贵族仅限本人活着时担任,死后其子不能承袭。 英国则是由国王授予的〔封授状Patent〕或〔敕令Writ〕来决定该由谁继承。 但一般都是沿用宗教的制度,由长子继承。 在一些特别的情况下,亦可以依据〔上诉审判法案AppellateJurisdictionAct,1876。〕,与〔终身贵族法案LifePeerageAct,1958〕中,所赋予的〔特殊爵位〕,如封为〔男爵〕,则不能世袭。 在平民方面,〔准男爵〕的爵位是可以世袭的,但〔骑士〕则不能世袭。 另外,英国的爵位制度是可以颁布给女性,其阶级名称分别为: 公爵Duchess 侯爵Morch-ioness 伯爵Countess 子爵Viscoun-tess 男爵Baro-ness(orLady) 女性的封号是跟男的相对,而给平民的称号则没有差异,用样以〔准男爵Baronet〕和〔骑士Knight〕称呼。
有国王,王后,公爵(贵族第一等级),侯爵(贵族第二等级),子爵(贵族第三等级),伯爵(贵族第四等级),男爵(贵族中等级最低的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