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社会保障制度多样化发展的基本特征
1、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由解决劳资纠纷、缓和劳资矛盾转向构筑社会功能体系;
2、社会保障的实施对象和覆盖范围由主要面向特定阶层和行业劳动者、工薪收入者向惠及全体公民的国民保障转变。一是享受对象是全体居民(包括居住在当地的外国人)即普遍性;二是保险金不与收入相联系,即普惠性。由此导致了社会保障从事后补救型向事前福利型演变;
3、社会保障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之上
(1)通过社会立法,使其具有制度上的合法性;
(2)社会保障本身制度化;
(3)各国纷纷实行强制性保险。
4、保障项目从零星分散的单项保障向全面体系化方向发展;
社会保障项目可分为职业性的、社会性的和财政性的三大类。职业性项目是按就业者的地位、业绩、资历提供现金或实物的保险受益额;社会性项目是直接以实物形式提供教育或医疗保健服务,其费用低于市场价格或免费;财政性项目则是通过个人所得税等累进税制,减少低收入者的纳税义务。这三类保障项目组合成了一个安全保障网络。
5、社会保障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分工体系,这支专门从事社会保障工作的职业队伍被称为 “社会工作者”。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初探
关键词: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 改革 社会保险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其特点是:以城镇职工为主、以单位提供保障为主,实行广就业低工资辅之以一定程度的社会保障(包括养老、医疗、住房福利等)的模式。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的发展。建立了有别于原有社会保障的新模式。体现在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框架已经明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实施。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社会经济矛盾的多发时期。在这种情况下体制转轨能否顺利实现,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建立起一个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国体制转轨的目标是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我们在正确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还需充分地估计到市场调节对社会经济带来的冲击和负面影响。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走向市场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
社会保险具有具有那些特征?
第一、强制性
所谓强制,是指凡属于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都必须无条件地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第二、保障性
社会保障的保障性特点不仅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安全感,减少了后顾之忧,而且维护了社会安定。
第三、普遍性
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十分广泛,但社会保险的普遍性,则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第四、互济性
每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义务与享受社会保险权利不可能严格对应,社会保险基金的使用充分体现了“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互助共济原则。
第五、福利性/非营利性
社会保障不以盈利为目的,注重社会效益,不以经济效益的好坏决定社会保险项目的取舍和保障水平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