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预付租金,但没有签合同,房主把房子租给别人,怎么办?

2025-01-06 01: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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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通常债权是没有优先效力的,成立在先和成立在后并不能成为判断谁享有权利的依据。同是租赁权的情况下,也是如此。事实上,房子只能租给其中一个人,对于另外一个人而言必然构成违约。也就是说,房东至少要对一个人承担违约责任。在这是,房东实际上有选择的自由。你无权要求他必须将房子租给你。但是在他将房子交给其他承租人占有前,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履行义务。如果已经出租给别人了,那你只能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2号咨询员

回答2:

只要你已经支付了租金的话,你和房东之间已经订立了事实上的合同,因为你们的行为完全符合法定的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又没有书面合同不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房主将房主在没得到你的许可的情况下将其转租他人属于无效的行为,你可以此与其协商,希望他能将房子不要转租,否则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转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