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重大疾病指哪些

2024-11-25 09: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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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商业保险的重大疾病全国使用的同一规则,是2007年由保险同业公会和中华医师学会制定,各家保险公司的所有重大疾病保险全部为一个规则,规则规定其中的三点为:
1、所有被作为重大疾病保险销售的险种,必须包含前面六种;
2、所有超过6种达到25种的重大疾病险,除必须有前6种外,其后的25种重大疾病必须是统一的病种,不得变更;
3、25种重大疾病的定义必须按保险同业公会和中华医师学会统一的标准,包括彩页、宣传用语、合同定义、病理解释等,都必须一字不差的按规定发布。
所有超过25种以上的疾病由各公司自行拟定。
25种重大疾病如下:
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须三岁后申请理赔
14)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须三岁后申请理赔
15) 瘫痪—永久完全
16)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须三岁后申请理赔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外周血象须符合一定条件
25)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很多保险代理人总是说自己公司如何如何好。实际上都是鬼话。
对你所说的病例,不在重大疾病范畴,但不知道你买的是什么保险,是否在保障范围内。所以赔不能赔要看保险合同才知道的。
现在还有很多保险人,只为了自己能赚钱,保险公司也只为了公司能圈到更多的保费,总是不断的鼓动保险代理人去买分红保险,到客户出现理赔的时候,一分都没得赔,出了大事也只退回所交的保险费,而客户们在不出险以前,是一点也认识不到潜在的风险。真是悲哀!

回答2:

1、各家保险公司所包含的重大疾病的种类有所不同,像我们公司是包含35种重大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终末期肺病、严重多发性硬化、急性出血性坏死性胰腺炎、原发性心肌病、持续植物人状态、坏死性筋膜炎、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全身性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症、严重克隆病。】详细定义会在合同中体现。有些公司是22种、30种等 。2、不算的,如实告知投保时可以的,公司会要求体检,可能会加费承保。 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话,如果过了两年的期限保险公司是要理赔的,这在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的。

回答3:

重大疾病保险属于给付型,一次性赔付一笔费用,解决患者的经济生命

回答4:

不算 保险公司的大病可以理解为存活不超过六个月的疾病 中保十种大病 太平洋十二种大病,如果你在承包前已经有了疾病并且在医院有治疗病史,那你不会得到理赔的

回答5:

已经患病的,保险公司一般是拒保或者免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