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如果有正规手续的话,如果签定了正式合同是有效的。
如果没有合同,你的收据只能证明你和开发商有金钱往来,但是你如果能证明这些钱是用来交首付款的,比如收据上有注明“收到房款XX元”,或有其他人或材料能证明你的钱是首付款,而不是其它用处的话,是有效的。因为合同文本只是签订合同的一种方式,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详细约定。
收据其实就是你和开发商签订合同的证明,关键是你能否像我上面所讲的证明你签订的这个合同的具体内容,即你们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什么,这才是关键。
还有一点,收据上有没有盖开发商的章?如果没有盖,那你悲剧了。这只能证明你和写收据的人有合同关系,开发商完全可以否认。这种情况也很难构成表见代理,因为你连对方的章都不要,是有明显过错的。
房屋买卖国家有严格的规定,出售房产者必须办理建筑规划手续,期房需办理预售许可证,签订由房管部门备案的买卖合同,按楼主描述你的房屋买卖应该是无效的。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也很期待,可是我不懂。有中介的朋友你可以问一下他们,估计会明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