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认为还算专业吧。。。
您这种问题,法律上好像找不到索赔的依据。
学校没有保管义务,所以不可能基于保管的关系告他
学校的安保义务也限于一定的程度,要么你们能够证明学生宿舍本来应该有专职管理人员或者保安而在你们军训时这些人又不在岗,那就可以以此为理由向学校索赔了
因为此时学校未尽到应有的安全防范职责,造成你们财务上的损失,应当代替真正的小偷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你们不能确信自己证明上述情况,觉得比较好的方式还是不要和校方闹得势不两立,毕竟这件事上校方即使有过错,也是过失而非故意,你们找个代表把你们的实际困境向班主任以及学校的相关部门反映,对方应该是不至于麻木不仁的。
你们也要理解校方的心态,一旦给了你们补偿,那么等于承认他们有责任,则你们丢失财物的损失都要由学校来承担,换个角度思考,你们恐怕也有顾虑吧?
但现在,你们换一种形式,心平气和的将困难讲给学校听,让他们帮助安排保障你们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应该是可以做到的。。
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最简单的办法,向新闻媒体反映,这时候就可以拉开架势和校方势不两立了。。
知道你们很焦急,但希望能冷静处理这个问题。
呵呵。之所以写这么多,因为自己高中军训时也碰到过失窃的事。不过我的学校似乎态度还不错,两个丢了行李的同学都得到了一整套全新的装备,还有一点点零花钱,不过偶得电筒和一位同学皮夹子也只好自认倒霉了……
如何处理你们自己拿主意吧。。法律层面上的分析就是如此,但建议能用其他方法解决是最好的。。。
这肯定是学校的错,学校那么多保安干什么吃的?这种问题肯定是要学校赔的。不能就这样算了,去找法律援助。一定不能就这样,这是学校的安全出现问题,要学校负责!!!
记着,问问你们宿舍丢银行卡的有没有修改初始密码,如果没有先抓紧挂失。。
然后,找你们班长,找辅导员。解决不了问题,和你们班同学联合起来,找校长办公室反映,可以写封信,集体签名,找班长送去。。如果校长知道,他不会不管,只是好多事,到了导员那里,然后最多到院领导,不会传到校长那里,所以,你们集体签名,还要找个文采好的写,这样校长更加支持你们。。。
good luck!!
当然,是学校要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具体到学校的个别教职工,那就要实事求是的认定。往往,这些承担责任的行为,会影响到高校的荣誉与个别人的荣誉与前途。有时解决的会很顺利,有时会非常复杂。文云 回答。
当然是学校的问题了。集体找学校。
打110。
太过分了。联系中央电视台。妈的,学校竟然不负责任。
。。。学校肯定知道是他们的错。。。。
http://dailynews.dayoo.com/content/2001-12/27/content_320185.htm
学生宿舍被盗校方要负什么责?
读者小李:我是一名在读大学生,今年二月份的一天中午,我所在寝室因邻近走廊的窗户忘记了关闭,门未反锁而被盗。经核实我丢失了一台电脑主机和一个光盘包,总价值为5115元。后经查证,因寝室管理员的失职,窃贼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在寝室管理处做了明显失真的登记后从容离去。对此我是否有权向学校要求索赔?我和校方各要承担什么责任?
答: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学校寝室管理员对于学生宿舍具有看守、管理的职责,由于其未完全履行其职责、义务而致使该损害结果发生的,很明显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存在过错。当然,学生本人也有未及时关窗锁门的过错,而且为直接责任、主要过错。所以我认为学校应承担一部分的过错责任。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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