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理解你说的“实习期”就是劳动合同法中的“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离职手续比较简单,无需理由也不限告知方式,只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到是办理移交手续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直接走人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后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其实也不算很麻烦。如果公司以试用期待遇过好,而要求退还部分工资和奖金的做法是不妥当的,真的扣钱的话,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来要回自己的钱。具体何时离职要有自己掌握,建议你拿了年终奖金后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