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合同有效。按照旧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需要经过被保险人(成年)“书面同意”,若你合同是在2009-10-01之前签的,按该规定是无效合同。2009-10-01生效的新保险法中,删除了“书面”两个字,只要“同意”即可,因此,你在保险公司回访电话中确认已知晓该保险合同的相关内容,也接受了保险公司的回访,因此,可以认定你同意了该合同,因此,该合同按保险法规定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