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培训费用除外),所以不用担心违约金的问题,即使约定了也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跟那家公司说明原因,要求解约就行了。这个事情越早说越好呗,人家可以招聘新人就不会过度责怪你。没有写违约金,一般来说就不涉及赔偿;关键就是你能让对方心甘情愿的出解聘的证明材料。
我理解你的心愿,同情你的遭遇!还是要说服原单位退约。一个正经的单位,和一个学生叫什么真啊!留住人也流不住心,这个道理应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