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每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评定并发放上一学年度奖学金。
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均按“重复获同类奖学金获高项,不同类奖学金可兼评”的原则进行。获三好学生特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的学生即可获取全国和自治区优秀学生奖助学金和三好大学生的评奖资格。
各类、各项奖学金评定以各专业班级为单位对每位学生进行个人达标综合考评,得出每位学生的操行、课程学习、体育艺术、职业技能单项考评成绩及其排名,据此依照评定条件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顺序进行初评,初评结果须向全班学生张榜公示五天,初评名单经各本系审定后报送院学生工作处审查复核,评审结果面向全院张榜公示七天,广泛征求学生和教师意见,最后提交学院批准并发文公布。
我是师大这边的,奖学金一般是11月中旬发一半,下个学期再发完剩下的。不知道是不是一样
要到学期的期末,有时候是12月,有时候是1月。反正就是在放寒假之前会发就对了!
我是漓院的班长,已经发了,证书也发下去了。银行账号也收上去了。应该很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