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简述控制目标,如果单位没有控制目标,可以对照下面的修改一下,然后说明执行情况。
安全生产条件: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扩展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的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文明施工、脚手架、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施工临时用电、建筑机械等管理到位,资料完整真实,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经综合评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定为“合格”。
安全生产评价是质量、信誉安全管理取得的成果,安全危险源评价一般采用;L\E\C\D方法进行评价,这项工作是企业安全委员会成员,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危险进行评价。
《评价标准》包括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的单项评价,以及对施工企
业安全生产能力的综合评价。
《评价标准》中的大多数内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中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的具体的基本要求编制而成。编制时,还结合了《职
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CB/T 28001 一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以及
将出台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等各项标准要求,力求各项规定要求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