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从丈夫死亡时起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儿媳没有继续赡养的义务。如果写协议书,就要写上是以什么为代价的进行赡养(也就是赡养条件),赡养的期限,对意外情况(如伤病)的处理方法,如违反协议有无需承担的责任等。具体要看双方的要求。
按说从丈夫死亡时起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儿媳没有继续赡养的义务。如果写协议书,就要写上是以什么为代价的进行赡养(也就是赡养条件),赡养的期限,对意外情况(如伤病)的处理方法,如违反协议有无需承担的责任等。具体要看双方的要求。
那就把那部分赡养费给老人,这部分钱不是媳妇支付给老人的
祝您一生平安,财源滚滚
可以对其丈夫的遗产进行分割。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
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