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单位欠一笔货款 我是经办人给对方打了一个欠款收据,现在单位已倒闭对方收

2024-11-24 16:34:3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借款等事项的法律诉讼时效是2年,2年内债权人没有索要或没有证据曾经索要,即失去了诉讼时效(2年不是累计,而是时间间隔),等于债权人放弃了要求偿还的权利,你们就不用归还了。更何况对方已经倒闭,倒闭前应清算债权债务,他们没有清算,也是放弃了权利,不用归还了。

回答2:

此问题您讲的不是太清楚。您单位欠别人的钱,其实这是你单位的应付账款。从诉讼时效的角度来讲,如果对方在时效之内(2年)如果没有所要过欠款,此欠款是无效的,但是只要对方在2年之内断断续续的所要,该欠款的时间就会重新按照诉讼时间确定。从财务的角度来讲,你单位在注销时应该处理第三顺序就是企业的欠款。但是在你单位在所有资产清理之后不能够达到欠款数额的情况。对方可以根据法院的判决书,计入坏账(其实对方早应计入坏账了,3年以上的欠款即可计入坏账),在所得税税前列支。

回答3:

内债权人没有索要或没有证据曾经索要,即失去了诉讼时效(2年不是累计,而是时间间隔),等于债权人

回答4:

不用归还了,作坏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