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主要求开具正式发票是合理的,物业公司应该提供正式发票。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3、物业代收代付水电费,相关单位可以对最终用户分别开具发票交由物业代收,或者委托物业代开发票,代收代付。
4、物业可以直接使用自己的发票收取水电费,不会影响营业税。根据《财税[2003]16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可开具正式的发票,在发票上注明“代收”的字样。
依据财税[2003]16号文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单位,以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全部收入减去代业主支付的水、电、燃气以及代承租者支付的水、电、燃气、房屋租金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可以喝当地税务部门咨询是否可以开具正式发票,有的地区是不能开的
应当开具发票。
谁收费让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