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主要是税务上的要求,旅游业缴纳营业税时是按差额纳税,即:1、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旅游企业组团在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房、就餐、交通、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改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比照境外旅游办法确定营业额。分录没问题,可以这样做帐,当然如果为了便于管理,建议将项目分得细一些,比如成本-房费,成本-餐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