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禁止结婚的情形有种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以下六种疾病:1. 性病。如梅毒、淋病、软性下疳、尖锐湿疣、生殖器念珠菌病、生殖器疱疹、传染性软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沟肉芽肿、阴道滴虫病、艾滋病等未治愈的性病。患性病者除自己受痛苦外,还传染殃及他人,危害极大,所以禁止结婚。
2.严重的精神病(俗称癫子病),主要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柳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类型的严重精神病。患这种疾病的人,在法律上被认为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人,这种病人婚后不可能正常履行夫妻间的义务,也不可能承担对子女的责任,而且遗传性很强,高达50%至60%,所以禁止结婚。
3.重症智力低下(俗称白痴、呆子),患有这种疾病的人,分不清是非,有时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识别,更谈不上承担家庭责任,也不可能履行夫妻义务。而且遗传性也很强,为了民族人口素质,当禁止结婚。
4.患有其他类型的传染性、遗传性疾病而未治愈的,也应禁止结婚。
5.瘫痪,这类病人不能结婚的原因已是众所周知的,自己行动都不便,还能尽什么夫妻义务。
6.麻风病,这是以前的婚姻法第6条第2款作了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当然,现在医学发达了,认为麻风病只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且现在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这种病现在可防可治不可怕了,所以新婚姻法不再将此病从立法上明确规定作为禁止结婚的疾病。但医学上仍认为患有麻风病又未治愈的,不应当结婚,因为麻风病是传染性疾病。
如果女方属于上述病的,婚姻是无效的。
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婚姻无效,并主张财产分割、返还和赔偿损失。
根据这样的情况
你需要取证,证明女方有精神病史!
然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再提出相应赔偿请求!
法院会当庭判离,也会准予赔偿请求!
具体数额你们据情况拟定!
刚生完小孩是不准离婚的 不过情况比较特殊 法院应该会调解一下
同意一楼;二楼很难构成,毕竟不是严重精神病,结婚时精神状况正常很难认定为无效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