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的宗旨、目标和职能
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序言部分,规定了世贸组织的宗旨:
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稳步地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
2、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
4、积极努力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应的份额和利益。
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为了有效地实现上述目标和宗旨,世贸组织规定各成员应通过达成互惠互利的安排,大幅度削减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在国际经贸竞争中,消除歧视性待遇,坚持非歧视贸易原则,对发展中国家给予特殊和差别待遇,扩大市场准入程度及提高贸易政策和法规的透明度,以及实施通知与审议等原则。从而协调各成员间的贸易政策,共同管理全球贸易。
世界贸易组织为其成员在处理有关世贸组织协定、协议而产生的贸易关系时,提供一个统一的制度框架。
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有:
1、有关货物贸易的多边协议。具体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农业协议》、《关于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措施的协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贸易的技术性壁垒协议》、《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反倾销协议》、《海关估价协议》、《装船前检验协议》、《原产地协议》、《进口许可证协议》、《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保障措施协议》。
2、《服务贸易总协定》及附件。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知识产权协定》)。
4、《贸易争端解决程序与规则的谅解》,即关于贸易争端解决的有关协议及程序。
5、贸易政策审议机制。即负责审议各成员贸易政策法规是否与世贸组织相关协议、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相一致。
世贸组织的主要职能具体包括:
1、组织实施世贸组织负责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协议,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实现各项协定、协议的目标。并对所辖的不属于“一揽子”协议项下的诸边贸易协议如《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等的执行管理和运作提供组织保障。
2、为成员提供处理各协定、协议有关事务的谈判场所。并为世贸组织发动多边贸易谈判提供场所,谈判准备和框架草案。
3、解决各成员间发生的贸易争端,负责管理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协议。
4、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法规进行定期审评。
5、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凝聚力和一致性,避免政策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