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们离婚已成了事实,你们的婚姻关系已解除,离婚之后的遗留问题主要是两大方面:一是财产的问题,一是小孩的抚养的问题,从你的描述来看,你是协议离婚的,换句话说应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如果在法院起诉的话,应为调解离婚,因此我相信你们对于财产及小孩的问题应处理了,你现在的问题是有点上当受骗的感觉,对你不公平,但你想过来,不管你在网上发现的照片也好,还是你前妻与别人在一起住4天也好,如果作为证据的话只能证明你妻子不忠诚,换句话说只能证明你们之间的感情已破裂,这也只能加速与你前妻离婚,你说是不。当然我明白你的意思,要求你老婆赔偿之类的,或告你老婆重婚,你仔细看一下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一方面在你离婚之前你老婆没有同别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因此不可能构成重婚罪,另一方面你的情形又不合符第四十六条,不是“同居”,所谓同居是只双方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相对时间较长。因此,你相起诉认为你们的协议无效是不可能的,且涉及到身份关系的婚姻法律关系一经解除即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呢,你离婚已成了事实,如果要存在修改的话也只是关于财产方面的分配问题及小孩的抚养问题,如果你前妻不同意,你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可能能起诉要求你们再结婚。
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外遇行为的行为违法,如果有证据证实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你好!如能提供证据证明女方在离婚前与他人同居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只有能证明协议时被欺骗了,才能作为撤销协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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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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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在离婚前有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可起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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