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结婚后买的房产证上面只写的男方名字,而且又是一次性付清的,假如离婚后女方有权利

2024-11-26 14: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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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你描述的情形来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卖房的时候这个亲戚是否知道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女方是否知情等情况,是判断女方是否有权利撤销房产买卖的关键条件,但是这些条件你没有提供,我只能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假设几种情况,你自己一一做对应。
1、女方知道男方卖房,而且从知道之日起未在一年内提出撤销买卖合同的,那么将失去撤销权,也就是说不能再过问房屋买卖的事情。但是在离婚的时候仍然可以要求男方补偿房价的一半(如果男方卖房时的出售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以市场价格计算)。
2、女方知道男方卖房的事情不满一年的,可以提出撤销房屋购买合同(这种情况要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但是否胜诉关键看一点:就是买方是否知道这套房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买方不知道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而且又以合理的价格买下的,那么购买合同有效,法院会维持这份合同,女方只能在离婚时请求男方支付房价的一半。
(2)如果买方知道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的,法院应撤销购买合同。
(3)如何判断买方是知道还是不知道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A、买方明确承认知道房屋是在你们结婚后买的。
B、买方与你们的关系很好,相互之间经常走动,不可能不知道房屋是你们结婚后买的。
符合A或B一条即可判断

回答2:

严格地说房屋买卖时都要经过夫妇双方同意,房产证上有没有另一方名字都没有关系。

回答3:

房产证上的日期是你们结婚证上的日期之后的时间的话,就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就有一半,所以就是有权过问的,如果房产证的日期是在你们结婚证之前的日期的话,就没有办法,就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你就没有过问的权利,你自己先确认清楚

回答4:

有权啊 !这是您们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需要 进行财产分割,这是财产转移,只体的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