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离婚之前,女方把孩子带走,不让见面是不是可以上告她?

2024-11-23 15: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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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依法起诉她,你是孩子的父亲依法享有监护权抚养权。看望孩子的权利不管是从法律还是道德上都是允许的。她经常打骂孩子也是属于违法,虐待儿童限制孩子见父亲的自由权利是法律和道德不允许的。你可以要回孩子自己抚养。

回答2:

这当然触犯法律了,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已构成虐待儿童罪和拐骗罪。这两条罪够她受的了。

回答3: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一,要求定期的探视权,二,要求改变孩子的监护权,并且 ,要求对方出抚养费。

回答4:

女方以触犯法律,虐待儿童,可以起诉
你申请离婚,提出证据,她虐待孩子。
你申请要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会判给你的几率会大一些。

回答5: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