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煤矿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2024-11-24 20:14:56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根据《煤炭法》,开办煤矿企业,应当具备发下条件:
⑴有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开采方案;
⑵有计划开采的矿区范围、开采范围和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⑶有开采所需的地质、测量、水文资料和其他资料;
⑷有符合煤矿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矿山设计;
⑸有合理的煤矿矿井生产规模和其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回答2:

条件:开办煤矿企业应符合全国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地区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煤炭产业政策。  
开办中外合资煤矿企业和中外合作煤矿企业应符合国家开办涉外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kai办年生产能力6万吨以上的煤矿企业,应有经过批准的煤矿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煤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开办年生产能力6万吨以下或进行复采、残采、开采极薄煤层及平衡表外储量的煤矿企业,须有由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开采方案。

   开办煤矿企业应划定计划开采有矿区范围、开采范围,制订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开采具有工业价值的与煤共生或伴生的矿产资源,应有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暂时不能综合开采的,应有保护措施。
 开办煤矿企业应有满足煤矿开采需要的经批准的煤田地质勘探报告、水源勘探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开办煤矿企业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开办小型煤矿企业应符合《小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开办煤矿企业应确定合理的煤矿矿井生产规模,并有与其相适应的资金、设备和技术人员。

 开办煤矿企业应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保护方案。
 开办煤矿企业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