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际意义上的第一个直辖市是武汉。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直辖市是天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批同时设立的直辖市一共有12个。那是在1949年10月1日,除了北平改称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中心之外,另有11个直辖市为:天津、上海、南京、西安、重庆、广州、武汉(汉口)、沈阳、鞍山、抚顺、本溪。
早在1927年1月1日,国民政府就宣布定都武汉,4月18日成立武汉市政委员会,并成为中国实际上的第一个直辖市。
1927年4月16日,国民政府将武昌、汉口、汉阳合并为武汉,成立武汉市政委员会,直属于武汉国民政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直辖市。
1949年武汉解放,由中央人民政府直辖;1954年武汉成为湖北省省会城市。成为湖北省省会城市后,武汉经济迅速发展,现已成为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2016年地区生产总值为11912.61亿元,位居全国第八位。
扩展资料
1948年7月28日,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决定石家庄,阳泉市设为直辖市。
1949年10月1日,北平改称北京,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天津市、上海市、南京市、西安市、重庆市、广州市、武汉市、沈阳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
1949年11月,天津市设为直辖市。
1950年11月,旅大行署区设为旅大市(直辖市),由东北大行政区代管。
1952年11月15日,南京市直辖市与江苏省合并,设立为江苏省省会。
1953年7月,哈尔滨市设为直辖市。
1953年9月,长春市设为直辖市。
1954年6月,重庆市、广州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西安市、武汉市、旅大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11个直辖市皆降格为省辖市。
1958年2月,天津直辖市降格为省辖市,设立为河北省省会。
1967年1月,天津市从河北省分离,恢复直辖市。
1997年6月,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从四川省分离,组建为重庆直辖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辖市
武汉。
武汉,简称“汉”,别称“江城”,是湖北省省会,中部六省唯一的副省级市和特大城市,中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驻地。
截至2018年末,全市下辖13个区,总面积8569.15平方千米,常住人口1108.1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48万亿元。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直辖市
1948年11月3日(一说1949年4月21日),复设抚顺市,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6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2次会议决定:抚顺改为省辖市,并入辽宁省的建制。
新中国第一个直辖市
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0月27日命令:1949年11月1日起,天津市为中央直辖市(1949年9月27日改北平市为北京市<直辖市> )。
1958年天津市由中央直辖市降为河北省省辖市(地级)(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1958年2月11日通过决议)。天津市由河北省省辖市改为中央直辖市(中共中央1967年1月2日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