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国标GB26164.1-2010,2011-01-14发布,2011-12-01实施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14.4.9条规定:“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保管和使用时应防止沾染油污;放置时必须平稳可靠,不应与其他气瓶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扩展资料:
气瓶的安全使用要求规定:
1、防止气瓶受热。使用中的气瓶不应放在烈日下暴晒,不要靠近火源及高温区;不得用高压蒸汽直接喷吹气瓶;禁止用热水解冻及明火烘烤,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2、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主要用以防止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而造成事故。气瓶用于有可能产生回流(倒灌)的场合,必须有防止倒灌的装置。
3、气瓶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改变充装气体的品种、擅自更换气瓶的颜色标志。确实需要更换时应提出申请,由气瓶检验单位负责对气瓶进行改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的安全距离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气瓶距明火距离10米。
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的安全距离是指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严格按规定工作可以减少意外的几率。
1、(81)劳总国字10号《溶解乙炔气瓶安全检查规程》第50条乙炔瓶使用规定“同时使用氧气瓶和乙炔瓶时,应尽量避免放在一起;与明火距离一般不小于10米”;未明确描述两瓶之间的距离。
2、GB9448-1999《焊接与切割安全》:在使用时距明火点的距离是大于5米(GB9448-1999第10.5.4),但氧气、乙炔瓶间的距离我国规定似乎没那么明确。
3、国标GB26164.1-2010,2011-01-14发布,2011-12-01实施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第14.4.9条规定:“ 使用中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应垂直放置并固定起来,氧气瓶和乙炔气瓶的距离不得小于5m。”
4、《气焊(割)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中第二条写明“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
扩展资料
在生产过程中溶解乙炔气瓶(以下简称乙炔瓶)与氧气瓶广泛地应用于焊接和切割中,又经常同时使用,氧气为助燃气体,乙炔为易燃气体,氧气与乙炔又分别盛装在移动式压力容器中。
在使用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乙炔瓶与氧气瓶设置在同一个地点,无安全距离;氧气瓶与油脂接触,乙炔瓶水平滚动后,未竖直静放便投入使用;乙炔瓶表面温度在40℃以上。
夏天露天作业无遮盖;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留余压等,这些问题,曾导致了一些伤亡事故的发生,因为是溶解乙炔,气瓶里有丙酮。
如果倾斜角度在30度以下的话,在阀门打开(使用过程)的时候,有可能导致丙酮流出与空气混合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 2.55%~12.8%(体积)。
氧气瓶盛装的是高压氧气,存在着物理和化学两方面的不安全因素: 物理因素:氧气被压缩而压力升高后,有与周围常压取得平衡的趋向,当与常压之间的压差愈大,这种趋向也愈大。
当很大的压差一旦以极短的时间在相当大的空间内迅速地达到这种平衡,即形成通常所称的“爆炸”。如果通过较小的孔隙在相对较长时间内达到这种平衡,就形成“喷射”。
二者都能造成严重后果。 化学因素。由于氧是助燃物质,一旦遇有可燃物质和引火条件,即可发生猛烈燃烧,甚至出现爆炸性火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的安全距离
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 10 米的距离,氧气瓶与 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 5 米以上。
5米和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