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问题 求法律达人解答!急

2025-02-01 16:43:27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1.首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只有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才相互享有继承权和赡养权。
后来找的那个伴的孩子,如果和你爷爷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就而已分割房产,但是我依你所写,她的孩子估计都已经成年了,那么就不涉及到抚养教育关系这一说,理应没有继承权。
对她的抚养权,我可以很确定的告诉你,你们不用抚养她,因为很显然是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2.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登记为谁的名字谁就享有所有权。
但是根据我国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释三,父母对子女结婚出资的,无论婚前婚后,在没有特别明示表示送给双方的情况下,属于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
相反也应当是一样,视为对自己父母的赠与,无论从法律还是习俗上,都看做是对自己父母的赠与。
若是你们给了你们爷爷一套房子,并在房产证上写上了你爷爷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属于你爷爷了,你爷爷有权将此房给你们后奶奶。
最好的就是写上一份协议,写明你爷爷享有此房的使用权,最好别过户,免得以后麻烦,若是一定要过户最好弄份公证遗嘱,这样你爷爷所得的房产在死后就可以按照公证遗嘱还给你爸爸和你叔叔,经过公证的遗嘱不可以随意撤销。

回答2:

你家两套房的房产证是谁的名字?是否你爷爷奶奶婚后所得?
如果是婚后所得,不管是在谁名下,都有一半是你奶奶的遗产,奶奶去世后就可以进行遗产继承
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一般是所有继承人平分,先把你奶奶的遗产进行分配
剩下的是你爷爷的个人财产,只要房产证不加对方的名字,就是他的个人财产,如果有遗嘱,则在爷爷去世后按遗嘱分配,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分配
只有领了结婚证的才是配偶 ,才能继承权,如果只是和后老伴住在一起,没有结婚证,就是同居,遗产就没有继承权

回答3:

如果房产是您爷爷奶奶的共同财产,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分割您奶奶的遗产。如果房产是您家的,您们不给你爷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4:

你爷爷后找的伴的孩子已经成人了吧,那就不涉及什么分割你爷爷财产的问题,他们没资格继承和分割财产。。。这个房子可以给她住但是所有权必须在你们的手里。。房产最好不要在你爷爷的手里,把房子的产权落在你们的名下。。。。这样就不会产生财产分割的纠纷了。。
至于对她的赡养权,你们没有义务。。。只能这么说。。
总体,没什么大问题。。。不用担心。。

回答5:

打官司不好打,还会伤了老人的心,知道法制进行时完了以后有一个第三调解室么,你可以去哪里让人家帮你调节一下.达成一个协议,这样也可以免除你的后顾之忧.如果房子是你们自己的名字,你爷爷没有理由让你家和你叔叔家一人给他一套房子的,她的孩子有没有房子,和你们半毛钱关系都没有,毕竟都是成年人了,没有房子可以申请廉租房,就算她和你爷爷办了手续,也没有权利向你们要房产,顶多你爷爷百年以后,分你爷爷的那一套.

回答6:

官司要看是什么官司,诉讼请求是什么,能否胜诉要区别来看。
如果想避免后患,最有效的办法是分家析产,这样你们对你爷爷仅承担赡养义务,跟老太太那边基本上就不会有什么瓜葛了。当然等你爷爷去世的时候,他名下的财产还是要按法定继承来分割(如果没有有效遗嘱的话),个人能拿多少依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