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 号——投资性房地产:第三条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一)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二)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三)已出租的建筑物。房屋建筑物未出租时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确认的时点是出租的时刻起。
营租赁出租的房屋建筑物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该企业必须拥有所有权,而经营租赁方式取得的建筑物企业并不拥有所有权,所以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范围。
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