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增资办理流程:
一.贸工局申请增资审批。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增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申请材料:
1.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增资申请报告(原件1份);
2.企业董事会关于增资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签字);
3.有关增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打印,企业盖章);
4.各方投资者就增资事项(增资方式、期限等)签订的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只提交补充章程);
5.企业成立批文及其他变更批文(如有,复印件各1份);
6.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8.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
9.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
10.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已有的最近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本已缴足的企业免交)。
二.获得贸工局审批文书,向政府部门申请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文书》,持批文与该证书至国家外汇管理深圳分局办理增资资金的外汇登记变更事项,所需要的文件为: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申请表》(增资类);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3.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变更后的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或以上文件的修订案;
5.新增投资者中,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
6.外资房地产企业增资的,另需提供已通过商务部备案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7.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需要。
注:3、4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增股东需要提供第5条的表格,原股东不需要)。
验资帐户为企业资本金帐户。变更登记后,向外管局申请增加资本金账户限额,到开户行增加限额后,就可以直接汇钱入境。
三.外汇事项办理妥当后,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7、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8、新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9、新外方投资者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10、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
11、增资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
四.工商变更完成,国、地税务变更手续。
五.组织机构代码变更。
六.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需要随注册资本变动而做相应的变动与登记。市民中心海关窗口接受申请办理变更的范围为:内资企业、特区内的外资企业和特区外的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资企业,特区外的注册资金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到主管海关部门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相应的根据其要求提供。
外商独资企业增资办理流程:\x0d\x0a 一.贸工局申请增资审批。审批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x0d\x0a 增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申请材料:\x0d\x0a 1.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增资申请报告(原件1份);\x0d\x0a 2.企业董事会关于增资的决议(原件1份,打印,董事会成员签字);\x0d\x0a 3.有关增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3份,打印,企业盖章);\x0d\x0a 4.各方投资者就增资事项(增资方式、期限等)签订的补充合同、章程(原件各4份,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只提交补充章程);\x0d\x0a 5.企业成立批文及其他变更批文(如有,复印件各1份);\x0d\x0a 6.经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复印件各1份,外资企业只提交章程);\x0d\x0a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x0d\x0a 8.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副本2)原件;\x0d\x0a 9.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批准证书存根》1份(只填写变更事项);\x0d\x0a 10.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已有的最近的验资报告(复印件1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显示注册资本已缴足的企业免交)。\x0d\x0a 二.获得贸工局审批文书,向政府部门申请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文书》,持批文与该证书至国家外汇管理深圳分局办理增资资金的外汇登记变更事项,所需要的文件为:\x0d\x0a 1.《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变更申请表》(增资类);\x0d\x0a 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x0d\x0a 3.商务主管部门批准企业变更事项的批复文件、变更后的批准证书;\x0d\x0a 4.经批准生效的合同(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章程或以上文件的修订案;\x0d\x0a 5.新增投资者中,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中方投资者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供该自然人的身份证;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提供该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外方投资者为境外机构的,提供其机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x0d\x0a 6.外资房地产企业增资的,另需提供已通过商务部备案的证明材料及承诺书;\x0d\x0a 7.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需要。\x0d\x0a 注:3、4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增股东需要提供第5条的表格,原股东不需要)。\x0d\x0a 验资帐户为企业资本金帐户。变更登记后,向外管局申请增加资本金账户限额,到开户行增加限额后,就可以直接汇钱入境。\x0d\x0a 三.外汇事项办理妥当后,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所需要的材料如下:\x0d\x0a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x0d\x0a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x0d\x0a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x0d\x0a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在本表内填写)\x0d\x0a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x0d\x0a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x0d\x0a 7、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8、新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x0d\x0a 9、新外方投资者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x0d\x0a 10、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x0d\x0a 11、增资的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x0d\x0a 四.工商变更完成,国、地税务变更手续。\x0d\x0a 五.组织机构代码变更。\x0d\x0a 六.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需要随注册资本变动而做相应的变动与登记。市民中心海关窗口接受申请办理变更的范围为:内资企业、特区内的外资企业和特区外的注册资金3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资企业,特区外的注册资金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资企业到主管海关部门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相应的根据其要求提供。
1:先去经贸局办理批文(需章程修正案,原章程及所有修正案;董事会决议,公司批准证书,)
2:拿着经贸及批文及章程修正案,董事会决议,去外汇局办理核准件
3:注资,验资,拿着验资报告、董事会决议、章程修正案,申请表,办理工商登记。
4:在税务在做一个实收资本到位的变更登记!
完事!
验资报告、董事会决议、变更企业章程决议、在工商局领取的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