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后要求加班费的问题

2024-11-25 07:38:3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你在上班时怎么没想要呀,晕

回答2:

劳动法没有规定月休八天,因每月的天数是不一样的,所以《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只对日、周的劳动时间有具体的规定。《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但是,现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时所依据的是《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如超出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另外,用人单位可根据生产或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适当加班,但须遵循《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回答3:

不在于合不合法 而在于有没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