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股票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024-11-25 0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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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2:

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的应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3:

这个问题很犀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有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购买的股票,是个人财产,婚后增值部分并非孳息、自然增值,而是风险收益,因此,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4: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