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三年以前,我一直没觉得我爸是个老人。那时,只要天气晴好,他几乎每天都会到操场上打球,他投篮的动作依然矫健、敏捷,楼上有个邻居看着我爸的背影,曾对我说:你看你爸爸,跟小青年似的。
我听了就很自豪。
后来他病了一场,弱弱地几乎要交待后事,我才意识到他真的是个老人了。意识到“父母真的老了”这样一个现实,让我一度特别恐惶,带着沮丧。村上春树在小说里写过,“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
我爸妈都已经七十五岁了。偶尔,我爸还会骑上他那辆已经有30多年历史的“永久”牌大轮自行车,出去买东西,无非是逛逛超市,买买菜。
我们姐妹常劝我爸:别骑了,现在大街上人多车乱……太危险了。
他说自己骑到八十(岁)没问题。有一天又要骑车出去,我口无遮拦,脱口而出的是:可得小心点,现在你们这么大年纪的人出去,摔倒了都没人敢扶啊!……
我妈马上用眼神制止了,嫌我胡说八道。
我“呸呸呸”,乌鸦嘴。
……
二
多年前一个风雪交加的早晨,我骑自行车顶风冒雪去上班。至今我似乎还记得风夹着雪打在脸上的那刺痛的感觉,行至临西一路大转盘,当年王羲之雕像还伫立在那里。从国贸方向过来一个老太太,脚一滑就摔倒在了雪地上,离我大概二、三米的距离。
那是80年代啊,我是受雷锋思想教育多年的人啊,拾金不昧做好事不留名拒腐蚀永不沾……都是很自然、想都不需要多想犹豫都不没犹豫的事啊。我停下自行车,把她给扶了起来。老太太的打扮一看就是乡下人,穿件蓝色大襟棉袄,看上去跟我姥姥差不多,在雪地上起来,她脸上带着不好意思很窘的表情,对我说哎呀,谢谢你啊……
那一幕恰好被我一个同事看到眼里,她妈妈又恰好是我妈妈的同事。我上班路上“做好事”这件事,后来不知怎么传到了我妈耳朵里。
同事的妈妈在我妈面前“表扬”我,后来要是我妈不说,我自己都忘了。她一提,我记要现在。
三
有段时间很喜欢CCTV探索频道。里面曾讲过一个夜明珠的故事。1971年冬天,内蒙古赤峰有个叫王占奎的中年人,在雪地里救了一位老人。老人为答谢救命之恩,送给他一个小盒子。王占魁当时并没在意,礼物放在一件大衣口袋里,一放就是20多年。
退休后的老王整理杂物间,无意间发现了那个小盒子,把里面的封蜡抠掉,他发现里面是一个像泥丸一样的小石球。看看浑圆的小球,他也没当什么好东西,就把它扔到了鱼缸里。有天晚上他发现小泥球在夜间竟像小月亮似的发光。忽然就想,这是不是传说中的夜明珠呢?
在朋友的建议下,他把小石头送到珠宝检测中心进行鉴定。几经波折,后来终于鉴定出结果——陨石金刚石,也就是传说中的夜明珠。专家当年的估价是2500万美元以上。
三
在夜明珠的价值之外,我关注的焦点、更感兴趣的其实是他在雪地里救起的那个老人。我竟觉得他就是个神仙呢?!如同我们熟知的张良拾履得《太公兵书》的典故。
古代貌似有很多类似的传说,只是如今的人们太现实,不信鬼不信神,即便发生了也不太相信……
我还是信的。而且相信传播王占奎救人得夜明珠的故事,要比大肆宣扬“年轻人扶起摔倒老人遭诈讹”之事有教益的多。特别是“知父母之年”、知自己终将有一天会步入老年行列之时,更懂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不愿意看到这世界变得越来越冷漠。
曾看过一句看上去特别无情的话“如果你是好样的,出了倒霉事全赖你自己!”,仔细读来,这话竟有道理。还有句话说“你是什么人便会遇到什么人”,我相信这是真的。神仙大概也有好有坏,好神仙会送你夜明珠送你兵法……让你获得回报,坏神仙会磨炼你考验你,也许是另一种回馈你的方式,这,谁又能说得清呢?80年代那个大雪纷飞的早上,我扶起的老太太现在我觉得她就是个神仙呢,我因为扶了她而躲过了下一个路口的一场交通事故。这样的事,谁又能说得清呢?!
不管怎样,还是做个好人吧。如果你是好样的,相信好事一定会发生在你身上。你怎么知道你帮助的人不是圣诞老人?不是神仙?帮了人家,你也许就是把自己变成别人的福音、变成别人眼里的圣诞老人活神仙了呢?!
不管怎样,选择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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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去扶起老人,哪怕被人讹上赔个10、20万,因为社会失去公德要比这可怕的多。但是也有此想到社会的舆论导向问题,老是此类报道、老是此类讨论谁还敢去扶老人?鉴于目前的社会现状,倒地的老人也应该进行“自救”,有报道称:有一老头不慎跌倒,见无人搀扶,急中生智大叫:是我自己摔的! 很快路人就将其扶起。当然,我见到有路人搀扶跌倒老人,我也会留下联系电话帮人作证。这样是防止“碰瓷”的最好方法。
管是肯定要管的,但可以同时用手机录一下留证。如果情况不明,还是直接打急救电话或找就近民警,这样也避免了用力位置不专业反致其伤势加重(如颈部骨折不可移动),如遇对方行骗,也好及时阻止其犯下损人不利己的讹诈行为。不是因为人心越来越冷漠,而是这类情况已渐成骗子的新手段,就像以前“在门外放婴儿哭声的录音,趁好奇怜悯者开门入室行凶”。我们在好心想帮他人的同时,也不能反而助长了不法分子恶行的继续扩张,还请谨慎分辨,变通处理。
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见到老人摔倒的概率是很少的,但们经常会面临同样的困惑:该不该帮助陷入困境中的人,自己是否会陷入更大的麻烦,甚至于是官司之中?可问题是,当我们普遍采取习惯性的回避与冷漠时,我们的社会不仅面临巨大的道德风险,我们每个人也会因此受害,因为今天的旁观者或许就是明天的当事人。 在现代社会,人们行为的基本底线无疑是法律,它以惩戒界定了人们在纷繁复杂的现实生活中的行为边界。因此,好的法律加上严格的执法,能保证一个社会的基本秩序,能强制建立一个公民的基本行为规范。
正因如此,当一个人行善时,如果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作支撑,行善者不仅会得到社会的赞赏与肯定,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与满足,也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少些后顾之忧。与之对应的,对那些“讹人”者的恶行如果及时被查处、打击,自然也是一种震慑,会让那些人思考自己行为的后果和将付出的代价。规避助人被诬的风险,一方面需要从保障的层面上,强化对受助者的救助义务,尽可能在公共救助的框架内来实施救助,同时对助人过程无法确定尚不能澄清的,采取第三方垫付救治的方式,给处理留有缓冲余地;另一方面,要强化助人被恶意诬告的司法惩治成本,让恶意诬告者面临高昂的代价,而不仅仅只是道德谴责的软约束,毕竟惩恶才能扬善。
老人摔倒,扶起来,却怪你.但他们是因为家境困难,才会这烊做.就当昰帮助他们.......尊老爱幼,也该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