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财产问题。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孩子抚养问题。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希望能有所帮助。
如有问题随时咨询。
首先说房子是你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孩子如果现在没有吃奶的话,一直由爷奶照顾,是可以由你这方抚养的,不过法律规定是两岁以内由女方抚养是指哺乳期。另外你说你的个人存款,如果你这个存款是在你结婚前存的话,属于你婚前财产,如果是在你们结婚后存的话,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一人一半。还有一点就是,现在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一般如果你起诉的话,被告也就是你孩他妈不同意离婚的话,法院一审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如果判决不离婚,你只有拿到判决书后半年零十五天第二次起诉。
1、房子是你父亲的,你们离婚时无权分割。
2、你婚后的存款包括对方的婚后存款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3、孩子因为还在哺乳期内,一般都判给女方,所以,你可以考虑等孩子两岁以后再起诉,这样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这时你的抚养条件明显比对方好,则争取孩子抚养权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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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婚姻家庭 刘大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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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首先和你说一句,你对你老婆还十分不了解。
估计你是位新好男人,婚前对老婆百依百顺,婚后也惯着、宠着。然后,把家庭负担又扔给父母。
你们俩都还不够成熟,对婚后的孩子、家务、房子、支出等问题估计不足,所以,大多数矛盾是这些生活中的、必然的问题出现时,而你们不知如何面对,不是哪一方品性的错。
建议你们还是好好谈谈,沟通一下今后的家庭计划,何时自己买房,何时自己抚养孩子,这可都需要花钱的。或许,共同的目标会让你们彼此理解。
真要是离婚的话,抚养孩子主要得看谁对孩子有利了。
财力上你占优势;但1.5岁,还很小,为了孩子成长,有可能也判给女方。
真要是闹离婚,建议找当地律师咨询一下,各地判定标准有些差异,请律师出出主意。
还是建议和好,毕竟不是原则问题。
你好,解释如下:
1 孩子还在哺乳期,如果女方不主动放弃,一般会判决归女方抚养,所以如果要起诉离婚建议等孩子满两岁后再起诉.
2 房子是你父亲的财产,与你们无关,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配.
3 你的存款如果能证明是婚前的,作为你的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否则会认定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