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宁,古时流传下来的礼俗,又可称为做客、返外家(闽南语用法)或三朝回门,是指新婚夫妻在结婚的第三日,携礼前往女方家里省亲、探访,女方家人此时亦须准备宴客(通常于中午,称做归宁宴或请女婿),归宁结束后,媒人的工作才算告了一个段落,男方须送礼给媒人表示谢意。 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回门,一般是婚后的第三,第六、七、八、九,或者满月时女婿携礼品,随新娘返回娘家,拜谒妻子的父母及亲属。自亲迎始的成婿之礼,至此完成。此俗起于上古,泛称“归宁”,为婚后回家探视父母之意。后世各地名称不一,宋代称“拜门”,清代北方称“双回门”南方称“会亲”,河北某些地区称“唤姑爷”,杭州称“回郎”。近代通常在婚后第三天,又称“三朝回门”。此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一般,女家皆设宴款待,新女婿入席上座,由女族尊长陪饮。新婚夫妇或当日返回,或留住数日,若留住时,则不同宿一室。 禁忌:在日落前就要回到男方家里(一说是如此比较容易生男孩),如有不得已之原因得留宿的话,夫妻需分房睡,以免对娘家的人造成冲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