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权,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果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因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成立生效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而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合同解除权与终止权的行使虽然都会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但二者在理论上仍然存在区别。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在理论上存在以下区别:
第一、权利专属不同
合同的解除权是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不能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只能随同债权债务一起概括移转;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以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给第三人。
第二、适用情形不同
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
第三、法律效力不同
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果,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合同解除后,对合同已履行的部分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果,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即使合同终止,也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第四、发生条件不同
我国合同法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所以实践中,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合同解除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时,此时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即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
您问合同终止与合同消灭有什么区别?
答:1、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合同双方当事人志愿解除合同,都称之为合同终止;
2、合同消灭是指合同自订立就不成立或依照法律解除的合同,都称之为合同消灭;
3、合同终止与合同消灭有什么区别?他们之间的只要区别是:前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者没有履行就被解除。
合同终止带有合法性 合同消灭带有违背法律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