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进行结婚登记就同居,当然是违法行为,且女朋友只有十六岁,属于未成年人,这更是违法行为无疑。
《婚姻法》规定,男结婚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而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建议当事人立即分开,等女方成年后再登记结婚,进行合法同居为宜。
不违法,但是要注意16岁是虚岁还是周岁,如果未满14周岁就犯罪了,第一次发生关系在14周岁一下的算强奸幼女。
违法。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六条第二款,收留夜不归宿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时内及时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
在学校或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你该不会告诉我,你已经征得所谓“女朋友”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更别告诉我你已经报告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同意你们同居的吧?
法律规定,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女性发生两性关系的,即使对方自愿,也构成强奸。
同居,但是两性生活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如果你强行以其发生两性关系,将会以强奸罪论处。
双方父母不知道,特别是女方父母不知道,可能会给你们的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对方父母可能会上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告发你,如果是自愿的,虽然不会给你带来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但是你的生活会很不安宁。
建议你们重新评估同居的后果。
你这家伙,真不负责!不过既然这样了,就好好对她吧。放心,因为女孩是自愿的,即使违法,警察不会管这事的。除非你点子特背。